「喧賓奪主」之「賓」,典源作「客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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喧賓奪主的意思
官方原文,未改寫「喧賓奪主」之「賓」,典源作「客」。喧,喧騰。「喧賓奪主」指賓客聲勢強大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為主。※#語或本清.趙翼《廿二史劄記.卷九.宋齊梁陳書.宋齊書帶敘法》。
逐字釋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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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文對譯
本站整理lit. the voice of the guest overwhelms that of the host (idiom); fig. a minor player upstages the main attraction; minor details obscure the main point; the sauce is better than the fish CC-CEDICT(英漢)・xuan1 bin1 duo2 zhu3・CC BY-SA 4.0
die Stimme des Gastes überstimmt die Stimme des Gastgebers. (Sprichw); Haupt- und Nebensache miteinander verwechseln (Redew) HanDeDict(德漢)・xuan1 bin1 duo2 zhu3・CC BY-SA 2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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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辭典差異
官方欄位| 辭典 | 部首 | 總筆畫 | 義項數 |
|---|---|---|---|
| 國語辭典簡編本 | 口 | 12 | 1 |
|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| — | — | 1 |
| 成語典 | — | — | 1 |
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,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;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。
詞語關聯
官方欄位- 參考詞語
- 喧客奪主
同詞首字詞
本站依官方欄位自動列出喧 ㄒㄩㄢ喧騰 ㄒㄩㄢ ㄊㄥˊ喧天 ㄒㄩㄢ ㄊㄧㄢ喧闐 ㄒㄩㄢ ㄊㄧㄢˊ喧鬧 ㄒㄩㄢ ㄋㄠˋ喧赫 ㄒㄩㄢ ㄏㄜˋ
以「喧」開頭的其他條目,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,僅供查檢線索,非語義推薦。
用法說明
官方原文,未改寫- 語義說明
- 指賓客聲勢強大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為主。
- 使用類別
- 用在「主客顛倒」的表述上。
- 01.他很不識大體,經常在宴席上喧賓奪主,搶盡主人的風采。
- 02.我們既然是客人,自然應該聽主人的吩咐,怎麼可以喧賓奪主呢?
- 03.他們這樣喧嘩吵鬧,完全無視臺上表演者的存在,未免喧賓奪主了吧!
- 04.雖說伴娘也要打扮,但若是比新娘還美麗,喧賓奪主,未免有點不妥。
- 05.作者對這篇小說的主角著墨不多,反而喧賓奪主地描寫了許多配角的生平。
辨析
官方原文,未改寫- 形音辨誤
- 喧,音ㄒㄩㄢ。喧騰。不可寫作「宣」。
典源 ※#清.趙翼《廿二史劄記.卷九.宋齊梁陳書.宋齊書帶敘法》*1*
官方原文,未改寫《宋書》有帶敘法,其人不必立傳,而其事有附見於某人傳內者,即於某人傳內,敘其履歷以畢之,而下文仍敘某人之事。……至如〈劉義慶傳〉,因敘2義慶好延文士3鮑照等,而即敘鮑照,字明遠,4文詞贍逸;又因照文詞贍逸,而即載其〈河清頌〉一篇二千餘字,並敘照懼孝武忌其才,故為5鄙言累句以免禍,而其下又重敘義慶之事,以完本傳,遂覺一傳中,義慶事轉少,鮑照事轉多,此未免喧客奪主矣。
- 典故或見於清.阮葵生《茶餘客話.卷二〇.以花薰酒》。
- 義慶劉義慶(西元403∼444),南朝宋彭城人。本長沙景王道鄰之子,因臨川王道規無子,出繼為嗣子,襲封為臨川王。歷任丹陽尹、荊州刺史、江州刺史。性簡素,寡嗜欲,愛好文學,卒諡康。
- 鮑照西元421∼465?,字明遠,南朝宋東海人。文詞贍逸,詞采華麗,常表現慷慨不平的思想情感,在劉宋一代的詩人中最為特出。曾為前軍參軍,世稱為鮑參軍。
- 文詞贍逸文詞富麗超絕。
- 鄙言累句粗俗的言詞,累贅的文句。
典故說明
官方原文,未改寫「喧賓奪主」原作「喧客奪主」,意思是主人邀客前來,客人卻喧鬧囂張到反客為主。在趙翼的《廿二史劄記》中使用了這句成語。清代文人趙翼長於史學,曾著《廿二史劄記》一書,討論二十二部歷代正史的編纂方式及其優缺點,並考訂修正重要史事。在講到南朝時的《宋書》、《齊書》時,介紹這二本史書有帶敘法,即是在為某人立傳時,如講到與此人有關的另一人,會在下文帶出這人的生平事蹟。如在劉道規的傳記裡,講到他在攻打徐道覆時,以劉遵為將,因而贏得勝利。下面就接著簡述劉遵這個人的生平,講完後再重回劉道規的事,這就是所謂的帶敘法。這種方法是有好處的,因為如果每個人都要寫傳記的話,實在寫不勝寫,但有些人有事蹟可說,不寫可惜。這樣既可省去多傳的繁瑣,又不至於埋沒這些人,實在是個寫史書的好方法。不過,有時也有缺陷,像在〈劉義慶傳〉裡,因為敘述到他愛與文士鮑照等人交朋友,於是用了很大篇幅來寫鮑照,才又回到劉義慶,使得整篇傳記裡,主人翁劉義慶的事顯得較少,而鮑照的事反而變多,這樣顯然模糊了焦點。趙翼用「喧客奪主」來形容〈劉義慶傳〉的整體效果,為客的鮑照篇幅過大,反而搶盡主人劉義慶的風頭。「喧客奪主」就是「喧賓奪主」,指賓客聲勢強大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為主。
歷代書證
共 3 條官方原文,未改寫書證
- 01.清.歐陽兆熊等《水窗春囈.附錄.川淮兩全說》:「川鹽佔淮已久,早成喧賓奪主之勢。」
- 02.清.楊宜治《俄程日記》卷下:「銀行匯兌則德國人居十之六七,近有喧賓奪主之勢。」
- 03.清.鄭觀應《盛世危言.卷五.商務一》:「今門戶洞開,任洋商百方壟斷,一切機器亦准其設廠舉辦,就地取材以免釐稅,其成本較土貨更輕,誠喧賓奪主。」
本站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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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教育部《成語典》字詞號 705,本頁整理 1 個義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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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版本
-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。官方釋義逐字照錄,未改寫;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。
- 引用
- 教育部《成語典》(喧賓奪主),取用日期 2026-11-03。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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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與授權
- 資料來源
- 教育部《成語典》
- 授權資訊
- 資料採「創用 CC-姓名標示-禁止改作 臺灣 3.0 版授權條款」釋出;本站依原樣呈現,未改寫釋義。內容最後更新:2026-10-3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