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開、離別
- 辭典
-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- 部首
- 辵
- 總筆畫
- 13
- 部首外
-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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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非多音字
- 義項
- 5
釋義
違的意思
共 5 義項官方原文,未改寫
動
離開、離別。
如:「久違」、「睽違」。
唐.喬知之〈擬古贈陳子昂〉詩:「節物感離居,同衾違故鄉。」
距離、相距。
- 《左傳.哀公二十七年》:「乃救鄭,及留舒,違穀七里,穀人不知。」
- 《禮記.中庸》:「忠恕違道不遠,施諸己而不願,亦勿施於人。」
反、背。
如:「違約」、「違命」、「違法」。
- 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不違農時,穀不可勝食也。」
- 《文選.嵇康.幽憤詩》:「事與願違,遘茲淹留。」
避開。
- 《易經.乾卦》:「文言曰:『樂則行之,憂則違之。』」
- 《遼史.卷三二.營衛志中》:「秋冬違寒,春夏避暑,隨水草就畋漁,歲以為常。」
過失、邪行。
- 《左傳.桓公二年》:「君人者,將昭德塞違,以臨照百官,猶懼或失之。」
- 《樂府詩集.卷七三.雜曲歌辭十三.古辭.焦仲卿妻》:「十七遣汝嫁,謂言無誓違。」
對譯
外文對譯
本站整理英文
(bound form) to violate; to go against; (bound form) to be away from CC-CEDICT(英漢)・wei2・CC BY-SA 4.0
法文
désobéir à; violer; être séparé CFDICT(法漢)・wei2・CC BY-SA 4.0
德文
missachten, nicht gehorchen (V); trennen, ausscheiden (V); verletzen, vergewaltigen (V); Gesetz verletzen (V, Rechtsw) ; zuwiderhandeln, verstoßen (gegen das Gesetz, die Regel, die Norm) (V) HanDeDict(德漢)・wei2・CC BY-SA 2.0
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(英 CC-CEDICT、法 CFDICT、德 HanDeDict),依 CC BY-SA 授權、可改作,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-ND 分區標示;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,未改寫。
差異
跨辭典差異
官方欄位| 辭典 | 部首 | 總筆畫 | 義項數 |
|---|---|---|---|
| 國語小字典 | 辵 | 13 | 2 |
| 國語辭典簡編本 | 辵 | 13 | 2 |
|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| 辵 | 13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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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字詞號 11380,本頁整理 5 個義項、8 條書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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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。官方釋義逐字照錄,未改寫;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。
- 引用
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違),取用日期 2026-10-29。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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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資料來源
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 · 官方檢視「違」
- 授權資訊
- 資料採「創用 CC-姓名標示-禁止改作 臺灣 3.0 版授權條款」釋出;本站依原樣呈現,未改寫釋義。內容最後更新:2026-10-2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