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賊要有贓物為證,捉姦要當場查獲通姦的男女
- 辭典
-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- 多音
- 非多音字
- 義項
- 1
釋義
捉賊見贓,捉姦見雙的意思
官方原文,未改寫捉賊要有贓物為證,捉姦要當場查獲通姦的男女。比喻必須掌握確實的證據,才能定罪。元.李文蔚《燕青博魚》第三折:「常言道:『捉賊見贓,捉姦見雙。』燕大,你既要拏姦,如今還我姦夫來便罷!若沒姦夫,怎把這樣好小事兒贓誣著我?」
拆解
逐字釋義
本站整理- 捉
- ㄓㄨㄛ 握住、拿 「捉」完整條目
- 賊
- ㄗㄜˊ 毀壞 「賊」完整條目
- 見
- ㄐㄧㄢˋ 看到、看見 「見」完整條目
- 贓
- ㄗㄤ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財物 「贓」完整條目
- 捉
- ㄓㄨㄛ 握住、拿 「捉」完整條目
- 姦
- ㄐㄧㄢ 邪惡小人、犯法作亂的人 「姦」完整條目
- 見
- ㄐㄧㄢˋ 看到、看見 「見」完整條目
- 雙
- ㄕㄨㄤ 量詞 「雙」完整條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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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
同詞首字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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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字詞號 080270062,本頁整理 1 個義項、1 條書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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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此詞僅見於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。
- 編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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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版本
-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。官方釋義逐字照錄,未改寫;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。
- 引用
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捉賊見贓,捉姦見雙),取用日期 2026-11-03。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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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與授權
- 授權資訊
- 資料採「創用 CC-姓名標示-禁止改作 臺灣 3.0 版授權條款」釋出;本站依原樣呈現,未改寫釋義。內容最後更新:2026-10-1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