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手取物或持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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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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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的意思
共 7 義項官方原文,未改寫用手取物或持物。《老殘遊記》第四回:「一手提著燈籠,一手拿著個雙紅名帖。」
捕捉。
如:「緝拿」、「捉拿人犯」。
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三四回:「你這孩子,纔叫狗拿耗子呢!」
用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回:「老爺拿帖子請你,自然是好意。」
要挾、為難。《紅樓夢》第九一回:「因怕金桂拿他,所以不敢透漏。」
掌握、主持。
如:「拿權」、「拿主意」。
裝模作樣。
如:「拿翹」、「拿架子」。
《鏡花緣》第二回:「一味花言巧語,這樣拿腔作勢未免太過分了。」
把。《文明小史》第二四回:「他幸而聲名不大,外國人不拿他放在心上。」
外文對譯
本站整理to hold; to seize; to catch; to apprehend; to take; (used in the same way as 把[ba3]: to mark the following noun as a direct object) CC-CEDICT(英漢)・na2・CC BY-SA 4.0
prendre; tenir; capturer; saisir; avec CFDICT(法漢)・na2・CC BY-SA 4.0
beherrschen, fähig zu etw. sein (V); halten, festhalten (V); nehmen, fassen (V) HanDeDict(德漢)・na2・CC BY-SA 2.0
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(英 CC-CEDICT、法 CFDICT、德 HanDeDict),依 CC BY-SA 授權、可改作,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-ND 分區標示;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,未改寫。
跨辭典差異
官方欄位| 辭典 | 部首 | 總筆畫 | 義項數 |
|---|---|---|---|
| 國語小字典 | 手 | 10 | 4 |
| 國語辭典簡編本 | 手 | 10 | 5 |
|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| 手 | 10 | 7 |
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,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;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。
易混字詞
本站依官方欄位自動列出- 南 同音 參見「南無」條 對照比較
- 拏 同音 執持 對照比較
- 拜 形近 一種禮節行為:(1)對人低頭拱手行禮,或兩手扶地跪下磕頭 對照比較
- 拼 形近 將零星的事物綴合,使相連屬 對照比較
- 挑 形近 揀選 對照比較
- 挌 形近 擊 對照比較
「同音」為注音相同,「形近」為同部首且總筆畫相差一畫;清單由本站依官方欄位自動產生,用來提示容易混淆的字詞,非教育部原文。
本站說明
本站整理- 收錄
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字詞號 02919,本頁整理 7 個義項、6 條書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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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。官方釋義逐字照錄,未改寫;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。
- 引用
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拿),取用日期 2026-10-28。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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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整理來源與授權
- 資料來源
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 · 官方檢視「拿」
- 授權資訊
- 資料採「創用 CC-姓名標示-禁止改作 臺灣 3.0 版授權條款」釋出;本站依原樣呈現,未改寫釋義。內容最後更新:2026-10-2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