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經由確認後領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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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領的意思
共 2 義項官方原文,未改寫指經由確認後領回。
例認領失物
法律名詞。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,視為婚生子女,其經生父撫育者,視為認領。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,無須認領。
例法律規定,經生父撫育或認領之非婚生子女,因繼承而承受之權利及義務,亦與婚生子女同。
逐字釋義
本站整理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,原文照錄;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。
外文對譯
本站整理to claim (as one's property); to adopt (a child); to accept (an illegitimate child as one's own) CC-CEDICT(英漢)・ren4 ling3・CC BY-SA 4.0
reconnaître et retirer (des objets perdus ou des objets trouvés) CFDICT(法漢)・ren4 ling3・CC BY-SA 4.0
eine Fundsache für sich reklamieren und abholen (V) HanDeDict(德漢)・ren4 ling3・CC BY-SA 2.0
外文對譯取自開放授權辭典(英 CC-CEDICT、法 CFDICT、德 HanDeDict),依 CC BY-SA 授權、可改作,與上方教育部釋義的 CC BY-ND 分區標示;本站僅比對詞頭後原樣列出,未改寫。
跨辭典差異
官方欄位| 辭典 | 部首 | 總筆畫 | 義項數 |
|---|---|---|---|
| 國語辭典簡編本 | 言 | 14 | 2 |
|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| — | — | 2 |
同一詞在四部辭典的欄位與義項切分未必相同,本表並列各部辭典的官方欄位供對照;義項數為本站依官方釋義分段計算。
同詞首字詞
本站依官方欄位自動列出認 ㄖㄣˋ認背 ㄖㄣˋ ㄅㄟˋ認賠 ㄖㄣˋ ㄆㄟˊ認命 ㄖㄣˋ ㄇㄧㄥˋ認分 ㄖㄣˋ ㄈㄣˋ認得 ㄖㄣˋ ˙ㄉㄜ
以「認」開頭的其他條目,由本站依官方條目自動列出,僅供查檢線索,非語義推薦。
本站說明
本站整理- 收錄
- 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字詞號 521300005,本頁整理 2 個義項。
- 跨辭典
- 同一詞另有 1 筆他部辭典條目,可用頁首「切換辭典」互相對照。
- 編排
- 釋義、例詞與書證依原文順序分段呈現,文字一字未改;標題、導覽、易混提示與索引連結為本站編排。
- 依據版本
-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。官方釋義逐字照錄,未改寫;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。
- 引用
- 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(認領),取用日期 2026-10-29。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。
相關閱讀與詞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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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部首「言」字詞
來源與授權
- 資料來源
- 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 · 官方檢視「認領」
- 授權資訊
- 資料採「創用 CC-姓名標示-禁止改作 臺灣 3.0 版授權條款」釋出;本站依原樣呈現,未改寫釋義。內容最後更新:2026-10-2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