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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判」和「柈」的差別在哪?

意思、用法與例句對照

編寫:本站編輯部|更新:|依據版本: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|編寫方法

簡短答案 本站整理

「判」與「柈」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。

釋義、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,原文照錄;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,非教育部原文。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。

對照

兩者對照表

官方欄位
項目判柈
辭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注音ㄆㄢˋㄆㄢˊ
漢語拼音pànpán
部首刀木
總筆畫79
義項數91
互列相似詞否否
相似詞——
相反詞——
條目 看「判」完整條目 看「柈」完整條目

「互列相似詞」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;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。

釋義

「判」官方釋義

官方原文,未改寫
動
  1. 分、分開。

    • 唐.柳宗元〈封建論〉:「遂判為十二,合為七國。」
  2. 區別、分辨。

    • 《莊子.天下》:「判天地之美,析萬物之理。」
  3. 分明、辨明。

    如:「存亡未判」。

    • 宋.蘇洵〈六國論〉:「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判矣。」
  4. 決斷是非曲直。

    如:「審判」、「判刑」、「判案」。

  5. 古稱高位兼低職或出任地方官。如唐代宰相判六軍十二衛事,宋以宰相判樞密院。

    • 《宋史.卷三一二.韓琦傳》:「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、司徒兼侍中、判相州。」
名
  1. 審判訴訟的判決文書。

    • 《新唐書.卷一二六.李元紘傳》:「元紘大署判後曰:『南山可移,判不可搖也。』」
  2. 斷語。《紅樓夢》第五回:「後面便是一座古廟,裡面有一美人在內獨坐看經。其判云:『勘破三春景不長,緇衣頓改昔年妝。可憐繡戶侯門女,獨臥青燈古佛旁。』」

  3. 文體的一種。仿判獄的文詞,可見其推理、辯駁的能力。科舉取士,亦以試判。

    • 清.徐師曾《文體明辨序說.判》:「今世理官斷獄,例有參詞,而設科取士,亦試以判,其體皆用四六,則其習由來久矣。」
形
  1. 分別的樣子。

    如:「判然有別」。

出處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、未改寫;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 · 官方檢視。

用例
  • 存亡未判
釋義

「柈」官方釋義

官方原文,未改寫
名
  1. 盤子。同「盤」、「槃」。

    • 《南史.卷一五.劉穆之傳》:「穆之乃令廚人以金柈貯檳榔一斛以進之。」

    唐.杜甫〈十月一日〉詩:「蒸裹如千室,焦糟幸一柈。」

出處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、未改寫;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 · 官方檢視。

問答

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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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判」和「柈」有什麼不同?
「判」與「柈」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。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、用例與書證,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。
「判」和「柈」可以互換嗎?
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兩者語意不同,不宜互換使用。
「判」和「柈」怎麼讀?
「判」讀作 ㄆㄢˋ(pàn);「柈」讀作 ㄆㄢˊ(pán)。
方法

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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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釋義、用例、書證與辨析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(官方原文,未改寫)。
  • 對照表、「互列相似詞」判定、常見問題與結論句: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(本站整理),未加入未經核對的語義判斷。
  • 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(語境、搭配、感情色彩分析)由人工撰寫並經審核後才上線;發現錯誤請回報,查核後會更新本頁時間。

完整說明見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。本站為民間網站,非教育部官方網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