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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韻

ㄈㄣ ㄩㄣˋ fēn yùn 返回辭典

作詩時,舉定數字為韻,各自拈取或互相分派,各依所拈派之韻以成句

辭典
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多音
非多音字
義項
1
釋義

分韻的意思

官方原文,未改寫
  1. 作詩時,舉定數字為韻,各自拈取或互相分派,各依所拈派之韻以成句。

    • 唐.白居易〈花樓望雪命宴賦詩〉:「素壁聯題分韻句,紅爐巡飲暖寒杯。」

    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八回:「『吾輩今日雅集,不可無詩。』當下拈鬮分韻。趙先生拈的是『四支』。」

拆解

逐字釋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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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
ㄈㄣ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 「分」完整條目
韻
ㄩㄣˋ 聲韻學將漢字音節分為前後兩部分,開頭部分為聲,聲之後即為韻 「韻」完整條目

逐字釋義取自教育部各部辭典的單字條目,原文照錄;拆解方式與連結為本站編排。

延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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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 ㄈㄣ分撥 ㄈㄣ ㄅㄛ分擺 ㄈㄣ ㄅㄞˇ分北 ㄈㄣ ㄅㄟˇ分貝 ㄈㄣ ㄅㄟˋ分背 ㄈㄣ ㄅㄟ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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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字詞號 016520275,本頁整理 1 個義項、1 條書證。
跨辭典
此詞僅見於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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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。官方釋義逐字照錄,未改寫;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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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
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分韻),取用日期 2026-11-02。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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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採「創用 CC-姓名標示-禁止改作 臺灣 3.0 版授權條款」釋出;本站依原樣呈現,未改寫釋義。內容最後更新:2026-11-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