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警察局犯罪偵防管制中心通報系統的代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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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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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義
八號分機的意思
官方原文,未改寫刑事警察局犯罪偵防管制中心通報系統的代稱。最初是直接透過警察電訊所的長途電話臺,以有線及無線電波,與全臺二十六個警察機關連絡中心通話。由於這個分機編在第八號,遂稱為「八號分機」。其功能在傳達犯罪情報,以便採取防治措施,迅速遏阻犯罪及協調各警局間的調度情形,因此成為警方犯罪通報系統的專有名詞。現今八號分機的通報系統包括有線電話通報、無線電話通報系統、電子傳真通報和SCA(調頻廣播附載頻道)專用廣播通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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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字詞號 000010102,本頁整理 1 個義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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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版本
- 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。官方釋義逐字照錄,未改寫;分段與標籤為本站編排。
- 引用
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(八號分機),取用日期 2026-11-03。引用時請標明辭典名稱與本站站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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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與授權
- 資料來源
- 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 · 官方檢視「八號分機」
- 授權資訊
- 資料採「創用 CC-姓名標示-禁止改作 臺灣 3.0 版授權條款」釋出;本站依原樣呈現,未改寫釋義。內容最後更新:2026-10-3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