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選事」和「選士」的差別在哪?
意思、用法與例句對照
「選事」與「選士」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注音同為「ㄒㄩㄢˇ ㄕˋ」,屬同音詞。
釋義、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,原文照錄;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,非教育部原文。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。
對照
兩者對照表
官方欄位| 項目 | 選事 | 選士 |
|---|---|---|
| 辭典 |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|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|
| 注音 | ㄒㄩㄢˇ ㄕˋ | ㄒㄩㄢˇ ㄕˋ |
| 漢語拼音 | xuǎn shì | xuǎn shì |
| 部首 | — | — |
| 總筆畫 | — | — |
| 義項數 | 2 | 2 |
| 互列相似詞 | 否 | 否 |
| 相似詞 | — | — |
| 相反詞 | — | — |
| 條目 | 看「選事」完整條目 | 看「選士」完整條目 |
「互列相似詞」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;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。
釋義
「選事」官方釋義
官方原文,未改寫銓選職官的工作。
- 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議對》:「古之造士,選事考言。」
- 《新唐書.卷九〇.劉政會傳》:「崇望又以員外郎主南曹,選事清辦。」
自願挑起某項工作之責任。引申為多事。
- 《國語.魯語上》:「君不命吾子,吾子請之,其為選事乎?」
出處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、未改寫;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 · 官方檢視。
釋義
「選士」官方釋義
官方原文,未改寫選擇優秀的人才。
- 《舊唐書.卷一一九.楊綰傳》:「國之選士,必藉賢良。」
周代稱由各地區甄選、推薦到中央的才秀人士。
- 《禮記.王制》:「命鄉論秀士,升之司徒,曰選士。」
出處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、未改寫;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 · 官方檢視。
問答
常見問題
本站整理「選事」和「選士」有什麼不同?
「選事」與「選士」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注音同為「ㄒㄩㄢˇ ㄕˋ」,屬同音詞。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、用例與書證,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。
「選事」和「選士」可以互換嗎?
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兩者語意不同,不宜互換使用。
「選事」和「選士」怎麼讀?
「選事」讀作 ㄒㄩㄢˇ ㄕˋ(xuǎn shì);「選士」讀作 ㄒㄩㄢˇ ㄕˋ(xuǎn shì)。
方法
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
本站整理- 釋義、用例、書證與辨析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(官方原文,未改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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