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名法」和「明法」的差別在哪?
意思、用法與例句對照
「名法」與「明法」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注音同為「ㄇㄧㄥˊ ㄈㄚˇ」,屬同音詞。
釋義、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,原文照錄;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,非教育部原文。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。
對照
兩者對照表
官方欄位| 項目 | 名法 | 明法 |
|---|---|---|
| 辭典 |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|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|
| 注音 | ㄇㄧㄥˊ ㄈㄚˇ | ㄇㄧㄥˊ ㄈㄚˇ |
| 漢語拼音 | míng fǎ | míng fǎ |
| 部首 | — | — |
| 總筆畫 | — | — |
| 義項數 | 2 | 3 |
| 互列相似詞 | 否 | 否 |
| 相似詞 | — | — |
| 相反詞 | — | — |
| 條目 | 看「名法」完整條目 | 看「明法」完整條目 |
「互列相似詞」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;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。
釋義
「名法」官方釋義
官方原文,未改寫名家與法家。
- 《史記.卷一三〇.太史公自序》:「撮名法之要,與時遷移,應物變化。」
有名的方法。
- 唐.張懷瓘《書斷下》:「才華既秀,草隸兼善,累紀專精,遍探名法,可謂瞻聞之士也。」
出處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、未改寫;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 · 官方檢視。
釋義
「明法」官方釋義
官方原文,未改寫申明法令。
- 《史記.卷六.秦始皇本紀》:「皇帝臨位,作制明法。」
,參見「明法審令」條。
自然的規律。
- 《莊子.知北遊》:「天地有大美而不言,四時有明法而不議,萬物有成理而不說。」
明的法令。
- 《漢書.卷五二.竇田灌韓傳.韓安國》:「今大王列在諸侯,訹邪臣浮說,犯上禁,橈明法。」
出處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、未改寫;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 · 官方檢視。
問答
常見問題
本站整理「名法」和「明法」有什麼不同?
「名法」與「明法」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注音同為「ㄇㄧㄥˊ ㄈㄚˇ」,屬同音詞。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、用例與書證,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。
「名法」和「明法」可以互換嗎?
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兩者語意不同,不宜互換使用。
「名法」和「明法」怎麼讀?
「名法」讀作 ㄇㄧㄥˊ ㄈㄚˇ(míng fǎ);「明法」讀作 ㄇㄧㄥˊ ㄈㄚˇ(míng fǎ)。
方法
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
本站整理- 釋義、用例、書證與辨析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(官方原文,未改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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