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取」和「叚」的差別在哪?
意思、用法與例句對照
「取」與「叚」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同屬「又」部。
釋義、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,原文照錄;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,非教育部原文。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。
對照
兩者對照表
官方欄位「互列相似詞」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;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。
釋義
「取」官方釋義
官方原文,未改寫
動
拿。
如:「取款」、「各取所需」、「探囊取物」。
唐.常建〈宿五度溪仙人得道處〉詩:「前溪遇新月,聊取玉琴彈。」
得到。
如:「取樂」、「取暖」、「取信於人」。
接受、收受。
如:「分文不取」。
- 《孟子.離婁下》:「可以取,可以無取,取傷廉。」
捕捉。
- 《詩經.豳風.七月》:「取彼狐貍,為公子裘。」
選擇。
如:「取士」、「取景」、「取道」、「取名」。
《三國演義》第六三回:「統令魏延為先鋒,取南小路而進。」
求、尋求。
如:「自取滅亡」。
- 《文選.張衡.西京賦》:「列爵十四,競媚取榮。」
迎娶。通「娶」。
- 《詩經.豳風.伐柯》:「取妻如何?匪媒不得。」
- 《史記.卷三三.魯周公世家》:「莊公取齊女為夫人曰哀姜。」
置於動詞後,表示動作的進行。唐.杜秋娘〈金縷衣〉詩:「勸君莫惜金縷衣,勸君惜取少年時。」
姓。如宋代有取希作。
出處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、未改寫;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 · 官方檢視。
用例
- 取款
- 各取所需
- 探囊取物
釋義
「叚」官方釋義
官方原文,未改寫「假」的異體字。
出處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、未改寫;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 · 官方檢視。
問答
常見問題
本站整理「取」和「叚」有什麼不同?
「取」與「叚」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同屬「又」部。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、用例與書證,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。
「取」和「叚」可以互換嗎?
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兩者語意不同,不宜互換使用。
「取」和「叚」怎麼讀?
「取」讀作 ㄑㄩˇ(qǔ);「叚」讀作 。
方法
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
本站整理- 釋義、用例、書證與辨析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(官方原文,未改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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