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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加法」和「家法」的差別在哪?

意思、用法與例句對照

編寫:本站編輯部|更新:|依據版本:教育部四部辭典民國 115 年 9 月 29 日網路版|編寫方法

簡短答案 本站整理

「加法」與「家法」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注音同為「ㄐㄧㄚ ㄈㄚˇ」,屬同音詞。

釋義、用例與書證取自教育部辭典,原文照錄;結論句與對照表由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,非教育部原文。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將陸續補上。

對照

兩者對照表

官方欄位
項目加法家法
辭典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注音ㄐㄧㄚ ㄈㄚˇㄐㄧㄚ ㄈㄚˇ
漢語拼音jiā fǎjiā fǎ
部首——
總筆畫——
義項數13
互列相似詞否否
相似詞——
相反詞減法—
條目 看「加法」完整條目 看「家法」完整條目

「互列相似詞」由本站比對兩邊官方欄位得出;其餘各列皆為教育部辭典的官方欄位。

釋義

「加法」官方釋義

官方原文,未改寫
  1. 合併諸數求其總合的運算方法。

出處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、未改寫;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 · 官方檢視。

釋義

「家法」官方釋義

官方原文,未改寫
  1. 師徒授受自成一家之說的學風。後泛指學術、文藝相傳的流派風格。

    • 《後漢書.卷七九.儒林列傳上.序》:「於是立五經博士,各以家法教授。」
  2. 治家的法則。

    • 《宋書.卷四二.列傳.王弘》:「弘明敏有思致,既以民望所宗,造次必存禮法,凡動止施為,及書翰儀體,後人皆依倣之,謂為王太保家法。」

    《三國演義》第二五回:「吾於皇叔俸內,更加倍與之。至於嚴禁內外,乃是家法,又何疑焉?」也作「家規」、「家約」。

  3. 俗稱管教責打家人的用具。

    • 《醒世恆言.卷一九.白玉孃忍苦成夫》:「左右!快取家法來,弔起賤婢打一百皮鞭。」

    《孽海花》第二六回:「彩雲道:『這個請陸大人放心,我再吵鬧,好在陸大人會請太太拿家法來責打的。』」

出處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、未改寫;依 CC BY-ND 3.0 TW 授權 · 官方檢視。

問答

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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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加法」和「家法」有什麼不同?
「加法」與「家法」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注音同為「ㄐㄧㄚ ㄈㄚˇ」,屬同音詞。本頁並列兩者在教育部辭典的官方釋義、用例與書證,可直接對照義項與用法。
「加法」和「家法」可以互換嗎?
教育部辭典未將兩者互列為相似詞,兩者語意不同,不宜互換使用。
「加法」和「家法」怎麼讀?
「加法」讀作 ㄐㄧㄚ ㄈㄚˇ(jiā fǎ);「家法」讀作 ㄐㄧㄚ ㄈㄚˇ(jiā fǎ)。
「加法」的相似詞與反義詞有哪些?
相反詞:減法(以上為教育部辭典欄位。)
方法

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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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釋義、用例、書證與辨析: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原文照錄並標示出處(官方原文,未改寫)。
  • 對照表、「互列相似詞」判定、常見問題與結論句:本站依官方欄位整理(本站整理),未加入未經核對的語義判斷。
  • 編輯撰寫的辨析文章(語境、搭配、感情色彩分析)由人工撰寫並經審核後才上線;發現錯誤請回報,查核後會更新本頁時間。

完整說明見編寫方法與資料來源。本站為民間網站,非教育部官方網站。